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核準(地基基礎工程檢測類)
一、專項檢測機構和見證取樣檢測機構應滿足下列基本條件:
(一)專項檢測機構的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,見證取樣檢測機構不少于80萬元人民幣;
(二)所申請檢測資質對應的項目應通過計量認證;
(三)有質量檢測、施工、監理或設計經歷,并接受了相關檢測技術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;邊遠的縣(區)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少于6人;
(四)有符合開展檢測工作所需的儀器、設備和工作場所;其中,使用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,要經過計量檢定合格后,方可使用;
(五)有健全的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。
二、專項檢測機構除應滿足基本條件外,還需滿足下列條件:
地基基礎工程檢測類: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工程樁檢測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于4名,其中1人應當具備注冊巖土工程師資格。
三、見證取樣檢測機構除應滿足基本條件外,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檢測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于3名;邊遠的縣(區)可不少于2人。
辦理流程
1、新申請企業在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進行網上申請后,攜帶當地主管部門文件及申報材料到省住房建設廳申報
2、申請材料報送廳政務服務大廳,廳政務服務大廳核驗相關證件,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
3、廳建筑管理處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,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作出行政許可決定,在廳網站進行公示、公告。
4、準予行政許可的,政務服務大廳在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、送達資質證書。
所需材料
1、《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申請表》及相應電子文檔;
2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(驗后返還)及復印件;
3、與所申請檢測資質范圍相對應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原件(驗后返還)及復印件;
4、主要檢測儀器、設備清單;
5、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、學歷證書、身份證、履歷表、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;
6、技術負責人、內審員的任命文件、相關證書、履歷表、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;
7、現行有效的質量體系管理文件:《質量管理手冊》、《程序文件》和《作業指導書》;
8、檢測機構管理制度及質量控制措施;
9、工作場地平面圖及實驗室平面布置圖。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書等房屋使用權的證明。租賃協議期限不得少于三年。